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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感想(十三)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9   本文被阅次数:


作为法律学习者的一份子,当我听到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时,迫不及待的去网上搜索更改修正的条款。因为自己一直对国家的检察部门很感兴趣,也因为看了《人民的名义》,越发的想要了解国家的检察部门。修正案的第三十七条,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我注意到了我国又新增一个监察部门,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改变。习近平总书记在反腐倡廉这方面就很重视,而这次的监察部门对设立,更是让我们感受到反腐到底的决心。作为老百姓,我们关注柴米油盐酱醋茶,而与之息息相关的便是政府工作人员的清廉作风。未来反腐更彻底,而我们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好。(2017级法学葛宇田)

审核:刘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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