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4月26日,学校第十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2个巡察组将对4个校内二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各党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对落实学校第十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各党委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政治监督,是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学校和院(系、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委巡察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国之大者”,按照“四个对照”监督标准,抓住“四个紧盯”监督路径,紧扣“四个落实”开展政治监督。对校内二级党组织开展巡察,要准确把握被巡察党组织类型特点,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科学研究、服务发展等方面,加强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院(系、部)建设情况的政治监督。通过巡察,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学校党委工作安排在学院(系、部)得到贯彻落实。
进驻动员会后,在被巡察单位发布了巡察公告,公布了巡察组联系电话和信访接待方式。